荥阳市基层政务公开
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 县级
2021-03-24 2021-03-24
关于《天凯东南绿色建筑科技(河南)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装配式钢结构件及管桁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的批复

荥环审[2021]24号

天凯东南绿色建筑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由河南省昊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天凯东南绿色建筑科技(河南)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装配式钢结构件及管桁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站公示期满。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郑州市荥阳市产业集聚区310国道与工业南路交汇处南500米,占地面积71629.57m2,投资40000万元建设年产3万吨装配式钢结构件及管桁架建设项目。项目主要生产工艺:原材料(钢板、钢管、钢卷、H型钢)→入库→下料→组立→埋弧焊→矫正→装配→打孔→焊接→抛丸除锈→喷漆、烘干→检验→成品。项目所用原材料钢板、钢卷等均为外购。

二、《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分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荥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荥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2、废气:项目切割粉尘经槽边抽风装置收集+3套袋式除尘器处理+20m高排气筒P1排放;焊接烟尘经集气装置+6套袋式除尘器处理+20m高排气筒P2排放;抛丸粉尘通过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20m高排气筒P1排放,项目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关于印发郑州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12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郑环攻坚〔2019〕3号)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mg/m3的要求。喷漆、烘干废气通过过滤棉预处理+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处理+20m高排气筒(P3)排放,喷漆、烘干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涂装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的要求。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专用烟道排放,可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标准。

3、噪声:项目产生高噪声的设备经减震基础、厂房隔音等有效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项目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执行,一般固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执行。废金属屑、废边角料、废焊渣分类收集,经一般固废间暂存后定期外售;废油漆桶经危废间暂存后由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机油、废液压油经危废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于垃圾箱暂存后交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四、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时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如果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分局重新审核。

六、本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监察大队负责。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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