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基层政务公开
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 县级
2021-03-10 2021-03-10
关于《河南邦美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年切割 5万米装饰线条及3000套雕花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报批版)的批复

河南邦美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由河南悦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邦美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年切割5万米装饰线条及3000套雕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站公示期满。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荥阳市高村乡东大村,租赁闲置厂房1300m2,拟投资540万元建设年切割5万米装饰线条及3000套EPS板雕花项目。装饰线条生产工艺:外购原材料(EPS板材、玻纤网、砂浆等)→切割→覆网→搅拌覆浆→自然养护→成品;EPS板雕花生产工艺:外购原材料(EPS泡沫板)→雕刻→成品。

二、《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项目雕刻碎屑经设备配套的泡沫碎屑收集装置收集;砂浆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1套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郑环攻坚[2019]3号)中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mg/m3)。

2、废水:项目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定期清掏肥田,资源化利用。

3、噪声:加强管理,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有效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泡沫边角料、泡沫碎屑及不合格产品等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砂浆及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进行环保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如果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本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监察大队负责。                           

             

  

 2021年3月10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