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金元建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由河南悦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郑州金元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5万吨水洗砂、8万吨烘干沙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站公示期满。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荥阳市崔庙镇邵寨村,租用郑州龙华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厂房,项目厂房占地面积3600m2,建设年加工15万吨水洗砂迁建项目,由于市场变化情况,企业不再建设8万吨烘干沙生产线,本次评价、批复仅针对年加工15万吨水洗砂迁建项目。项目水洗砂生产工艺:外购原材料(石沫)—水洗—滤水—成品。主要设备有:振动给料机、滚筒筛、双轮洗砂回收一体机、压滤机、污水处理设备等。
二、《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 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项目洗砂废水先经污水池沉淀后,再经污泥浓缩罐絮凝沉淀处理,上清液排入清水池回用于洗砂工序;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废水均不得向外环境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定期清运肥田,资源化利用。
2、废气:项目进料、筛分粉尘经各自集气装置+1套布袋除尘器+20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同时满足《郑州市2019 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郑环攻坚)[2019]3号(颗粒物排放浓度≤10 mg/m3)的要求。工程设置密闭的生产车间、采用密闭的物料输送系统,车间设置干雾抑尘装置;加强车辆运输管理,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加强管理,产生高噪声的设备经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有效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固体废物分类存放管理。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除尘器收集粉尘及筛分杂质外售建材企业作为原料;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压滤泥饼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项目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各厂界外设防距离为北、东、南厂界外均为50m,西厂界外20m,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住宅、学校等敏感建筑。
五、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时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如果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本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荥阳市环境保护监察大队负责。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