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基层政务公开
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 县级
2021-02-01 2021-02-01
关于《荥阳市教育局荥阳市荥泽路学校新建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的批复

荥阳市教育局:

     你单位呈报的由河南悦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荥阳市教育局荥阳市荥泽路学校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站公示期满。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荥阳市生命谷南二路与飞龙路交叉口西北侧,投资11200万元,学校占地47286.51m2,总建筑面积36354.55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综合楼、阶梯教室、餐厅及风雨操场和辅助用房等。

    二、《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河南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豫环攻坚办[2020]7号)、《荥阳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郑州市2019年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控精细化管理专项行动方案》等相关文件相关要求。制定科学的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布置施工营地。施工现场要明确专人负责环保工作。

    1、尽量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采用先进的打桩、挖掘技术,减少或避免振动、噪声对周边居民造成的影响,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相关要求。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夜间确需施工的,需报有关部门批准。

    2、对施工场界四周设置不低于2.5米的围挡(墙),底部设置防渗座,以防止水土流失。

    3、合理选择施工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尽量避开居民区,运输车辆要全封闭运输。车辆出入口应进行地面硬化。出入口应设置冲洗槽和沉淀池,配套车辆自动冲洗和喷淋设施,确保出场运输车辆清洁干净。

    4、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砂浆。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应存放在库内或严密遮盖。砂、石、土方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并加盖防尘网覆盖,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5、严禁大风天气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同时覆网防尘。

   6、建筑垃圾按《郑州市城市工程渣土管理办法》要求处理、处置,不得随意丢弃、堆放。

    (四)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后进入化粪池暂存再经市政管网排入荥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经市政管网排入荥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实验室废水经中和池处理后进入化粪池暂存再排入荥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项目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荥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2、废气:项目运行期食堂油烟及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抽风装置+烟气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楼顶排放;实验室少量实验废气经通风橱通风排放;地下车库设置排风系统,保障空气流通。

    3、噪声:项目空调外机、食堂排烟风机、车辆出入、学生操场活动产生的噪声经距离衰减、建筑隔声后,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

    4、固废:项目食堂产生的餐饮厨余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餐厨垃圾处置单位处理;实验室产生的实验废液和废实验仪器等危险固废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进行贮存,定期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时进行环保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如果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本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荥阳市环境保护监察大队负责。

                                       2021年1月28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