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基层政务公开
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 县级
2021-01-13 2021-01-13
关于《荥阳市城关乡五龙免烧砖厂年产20万立方米砼砌块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批版)的批复

荥阳市城关乡五龙免烧砖厂:

你单位呈报的由河南省昊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荥阳市城关乡五龙免烧砖厂年产20万立方米砼砌块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站公示期满。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郑州市荥阳市城关乡五龙寨,租用五龙寨村的集体用地进行建设生产,项目占地面积8220m2,投资150万元建设年产20万立方米砼砌块技改项目。项目主要生产工艺:外购建筑垃圾-破碎-筛分-上料(建筑垃圾破碎骨料、粉煤灰、水泥等)-搅拌-挤压-自然养护-码垛-成品。本次技改项目为在原有项目基础上增加建筑垃圾破碎、筛分工序,其他工序不改变。不新增用地,不增加产能,不改变产品。项目所用原材料为建筑垃圾、水泥、粉煤灰、防冻剂,破碎、筛分工序仅针对建筑垃圾,不得在厂区进行矿石破碎、筛分;建筑垃圾破碎、筛分后半成品骨料、粉料全部用于产品的生产使用,不得作为成品外售。

二、《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运输车辆冲洗废水以及职工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职工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化粪池暂存后由周边村民外运肥田,均依托现有工程。

2、废气:项目破碎机及振动筛顶部均安装全封闭集气系统(局部可设置软连接或垂帘),顶部安装抽风管道对废气进行收集,破碎、筛分粉尘经收集后进入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15m高排气筒排放(P1);配料机上方半封闭,设置集气装置收尘,配料机投料粉尘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搅拌粉尘经设置抽风管道收集后经1台袋式除尘器处理,配料机投料粉尘以及搅拌粉尘经集气系统+2台袋式除尘器处理+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P2);水泥入仓粉尘经仓顶自带除尘器处理+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1根19m高排气筒排放(P3)。项目破碎、筛分工序粉尘排放满足《砖瓦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原料染料破碎及制备成型过程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0mg/m3)要求,同时能够满足《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中所有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要求;配料机投料粉尘以及搅拌粉尘排放需要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标准中水泥制品生产限值要求;工程设置全封闭的生产车间、全封闭原料堆场及物料输送系统,车间上方配置全自动喷雾装置;加强厂区管理,地面硬化、定时洒水降尘,并安装TSP(总悬浮颗粒物)监控设施,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 1/1953-2020)表2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产生高噪声的设备经减震基础、厂房隔音等有效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周边敏感点声环境排放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固体废物分类存放管理。一般固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执行。除尘器收集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时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如果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本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荥阳市环境保护监察大队负责。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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