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基层政务公开
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 县级
2021-01-07 2021-01-07
关于《郑州星瑞玻纤网布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片网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的批复

荥环审[2021]1号

郑州星瑞玻纤网布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由河南泓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郑州星瑞玻纤网布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片网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站公示期满。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荥阳市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科学大道与X040交叉口东南角,租用郑州金磊树脂有限公司一期标准化厂房面积1000m2,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建设年产6000万片网片项目。生产工艺:外购原材料(玻璃纤维网布、炭黑、酚醛树脂液、甲醇等)→混料→上胶、烘干(电加热)→复合→冲片→成品。

二、《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项目混料车间、上胶车间、复合车间进行二次封闭。混料、上胶、复合车间废气负压收集,烘干箱顶部设置抽气管道,有机废气收集后共用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15m高排气筒排放,酚、甲醛、甲醇、非甲烷总烃废气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废气排放同时应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建议排放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

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荥阳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荥阳市第四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加强管理,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有效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液压油等危险固废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进行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项目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各厂界外设防距离东、南、西、北均为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住宅、学校等敏感建筑。

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制定污染事故应急防范预案,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六、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进行环保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如果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本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荥阳市环境保护监察大队负责。

                    

                  2021年1月5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