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环审[2020]199号
荥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单位呈报的由河南省广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荥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荥阳市京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站公示期满。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荥阳市三公路与演武路交叉口东北角,占地面积10023.99m2,建设荥阳市京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设置科室包括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本次建设的京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综合性二级医院,项目总投资5750.64万元,设计床位数100张,日最大接待量100人。
二、《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医疗废水、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医疗废水一同进入1套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100m3/d,处理工艺:格栅+调节池+生物接触氧化+消毒)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荥阳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排放标准及荥阳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2、废气:污水处理站设于地下,各单元加盖密封,设置进气口和出气口,出气口散发的恶臭气体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的要求;煎中药异味配置一套干燥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高于房顶的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专用排气筒房顶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限值要求。
3、噪声:产生高噪声的污水处理站水泵经减震基础、厂房隔声后,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4、固废:固体废物分类存放管理。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执行,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执行。医疗废物储存室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号)的要求进行设计和管理。产生的医疗固废及经消毒压滤脱水后的污水处理站污泥、处理恶臭气体产生的废活性炭分类收集贮存于医疗废物暂存室,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煎中药处理异味产生的废活性炭由供应厂家回收处理;中药药渣、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时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如果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本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荥阳市环境保护监察大队负责。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