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基层政务公开
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 县级
2020-11-23 2020-11-23
关于《郑州市妇幼保健院宜居健康城医院配套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的批复

荥环审[2020]190号

郑州市妇幼保健院宜居健康城医院:

你单位呈报的由河南极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郑州市妇幼保健院宜居健康城医院配套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站公示期满。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荥阳市宜居健康城京城南路与生命谷北二路交叉口西北侧。《郑州市妇幼保健院宜居健康城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2012年8月27日经郑州市环保局以“郑环审〔2012〕 79号予以批复,现投资300万元新增3台4.2MW的燃气热水锅炉用于医院供暖,新增2台2t/h的燃气锅炉用于医院消毒、洗浴。

二、《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项目锅炉软化废水及锅炉定期排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荥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要求及荥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2、废气: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循环装置”处理后由10m高排气筒排放,配套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确保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排放标准及《河南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豫环攻坚办〔2020〕7号文)限值要求。

3、噪声:产生高噪声的设备经减震基础、厂房隔音等有效措施后,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4、固废:固体废物分类存放管理。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执行,一般固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执行。项目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实验废液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厂家合理处置。废PH试纸混入生活垃圾在厂内垃圾箱暂存,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时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如果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本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荥阳市环境保护监察大队负责。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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