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环审[2020]138号
荥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郑州咏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标准4S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的批复
郑州咏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由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郑州咏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标准4S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站公示期满。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荥阳市中原西路与京城路交叉口,租用河南新大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闲置厂房2500m2,投资1000万元,建设标准4S店项目。
二、《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项目洗车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沉淀沟槽处理,满足《洗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表2间接排放标准要求后由市政管网排入荥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由市政管网排入荥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项目生活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荥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2、废气:合理划分焊接、打磨区域,固定焊接工位,打磨工序全封闭,焊接烟尘经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排放(P1);打磨粉尘经集气系统收集+滤筒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排放(P1);喷漆、烤漆工序产生的颗料物、有机废气经过滤毡+过滤棉+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15米高排气筒排放(P1)。项目颗粒物及有机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二级标准要求及《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郑环攻坚[2019]3号)相关要求;项目漆雾及有机废气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汽车维修与维护行业标准要求。
3、噪声:产生的机械噪声经距离衰减、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项目产生的废汽车零件收集后定期外售;废电瓶、废三元催化器、废油、废活性炭、废油桶、废过滤棉、废灯管、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固废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进行贮存,定期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使用水性漆,废手套、废过滤棉、废漆桶和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项目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各厂界外设防距离东、南、西、北分别为0m、36m、50m、50m,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住宅、学校等敏感建筑物。
五、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进行环保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如果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本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荥阳市环境保护监察大队负责。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