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环审[2020]124号
荥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河南润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2万吨温控SBS改性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的批复
河南润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由河南鼎诚聚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润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2万吨温控SBS改性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站公示期满。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荥阳市崔庙镇马寨村,占地面积5500m2,投资8162.87万元建设年产32万吨温控SBS改性沥青混凝土拌合站项目。该项目所生产的沥青混凝土专为国道310线郑州西南段五标段的建设供应。项目主要生产工艺:外购原料(石子、SBS改性沥青、外加剂等)→上料→烘干→提升→筛分→称料→加热拌合→温控→成品;项目所用原材料石子(粒径2-25mm)、SBS改性沥青、矿粉均为外购成品。
二、《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包括车辆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定期清运用于农用肥田,资源化利用。
2、废气:项目导热油炉加热废气通过低氮燃烧器+23m高排气筒排放(P1);沥青储罐顶部呼吸孔以及搅拌楼下料过程废气通过冷凝器+静电捕集+活性炭吸附装置+23m高排气筒排放(P2);沥青搅拌站骨料烘干、筛分工序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23m高排气筒排放(P3)。项目导热油炉加热工序产生的颗粒物、SO2、NOx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2371-2014)排放限值要求及河南省2019年度锅炉综合整治方案要求;沥青搅拌站骨料烘干、筛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SO2、NOx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排放限值要求;沥青储罐顶部呼吸孔以及搅拌楼下料过程产生沥青烟、苯并[a]芘,苯并[a]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沥青烟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要求。工程设置全封闭的生产车间、全封闭原料堆场及物料输送系统;加强厂区管理,地面硬化、定时洒水降尘,沥青储罐及搅拌楼下料废气出口设置在线监测装置,确保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设施同步运行。
3、噪声:产生高噪声的设备经减震基础、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固体废物分类存放管理。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执行,一般固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执行。滴漏沥青、沥青焦油、废活性炭等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项目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各厂界外设防距离东、南、西、北分别为100m,100m,100m,92m,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住宅、学校等敏感建筑。
五、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时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如果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本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荥阳市环境保护监察大队负责。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