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环审[2020]118号
荥阳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郑州市亿泓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年回收30000吨废塑料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报批版)的批复
郑州市亿泓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由河南泓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郑州市亿泓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30000吨废塑料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站公示期满。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荥阳市城关乡三十里铺,投资900万元,利用现有厂区6727.04平方米,建设年回收30000吨废塑料瓶项目。生产工艺:外购原材料(饮料瓶、矿泉水瓶、牛奶瓶、食用油壶)→分拣→切片→清洗→包装。
二、《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经集气系统+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与生产废水共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集水池+酸碱调节+加药混凝+气浮+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二沉池+砂滤)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要求后回用于生产或用于厂区绿化、抑尘,不得外排。
3、噪声:加强管理,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有效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固体废物分类存放管理。一般固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执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瓶盖、标签、杂质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定期交给厂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项目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各厂界外设防距离东、南、西、北分别为100m、88m、78m、0m,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住宅、学校等敏感建筑。
五、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时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如果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本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荥阳市环境保护监察大队负责。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