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环审[2019]45号
荥阳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荥阳市鑫隆达纸制品有限公司
年产2000万平方米瓦楞纸板生产线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的批复
荥阳市鑫隆达纸制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由河南迅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荥阳市鑫隆达纸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平方米瓦楞纸板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站公示期满。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荥阳市建设路与友谊路交叉口,投资200万元,对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蒸汽源进行技术改造,新建1台(4t/h)燃气锅炉,配套燃气调压柜、软水设施、低氮燃烧机及烟气循环系统。技术改造后,项目的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等均不发生改变。
二、《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项目锅炉排污水、纯水废水为清净下水,经厂区总排水口排入荥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荥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2、废气:燃气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循环技术,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标准要求(颗粒物≦20mg/m3、SO2≦50mg/m3)和《荥阳市打羸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中要求:NOx<30mg/m3。
3、噪声:产生高噪声的设备经减震基础、厂房隔音等有效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进行贮存,定期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五、总量控制指标按照郑州环保局《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备案表》(项目编号:4101000173)落实执行。
六、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进行环保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如果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本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荥阳市环境保护监察大队负责。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