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基层政务公开
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 县级
2020-08-13 2020-08-13
关于《郑州皓兴机械加工有限公司年加工4000件钢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批版)的批复

荥环审[2020]48号                 

 

荥阳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郑州皓兴机械加工有限公司

年加工4000件钢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批版)的批复

 

郑州皓兴机械加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由济源市烨林安全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郑州皓兴机械加工有限公司年加工4000件钢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站公示期满。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荥阳市贾峪镇陇海西路与桃贾路交叉口东200米租用闲置厂区4773.5平方米,总投资900万元,建设年产年加工4000件钢底项目。主要生产工艺:原材料(锻件)→机加工(车、镗、钻、铣等)成品

二、《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定期清运肥田,资源化利用。

2、噪声:产生高噪声的设备经减震基础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3、固废: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废金属屑为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切削液等危险固废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进行贮存,定期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总量控制指标按照郑州环保局《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备案表》(项目编号:4101000226)落实执行。

五、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时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如果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本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荥阳市环境保护监察大队负责。

 

 

 

 

                                       20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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