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基层政务公开
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 县级
2020-08-13 2020-08-13
关于《郑州聚德木业有限公司 年加工10000套餐桌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报批版)的批复

                          荥环审[2020]39号                 

 

荥阳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郑州聚德木业有限公司

年加工10000套餐桌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报批版)的批复

 

郑州聚德木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由济源市烨林安全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郑州聚德木业有限公司年加工10000套餐桌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站公示期满。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荥阳市高村乡周寨村,租赁闲置厂房770m2,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建设年加工10000套餐桌椅(每套包括1张餐桌、6把椅子)项目。主要生产工艺:外购原材料(原木、纤维板、螺丝)→下料(锯、刨、打孔、开板)→打磨→螺丝组装→成品。   

二、《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定期清掏肥田,资源化利用。

2、废气:木材加工过程中锯、刨、打孔、开板、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集气装置收集后,再经集气管道引入1套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产生高噪声的设备经减震基础厂房隔音等有效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木材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项目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各厂界外设防距离东、南、西、北均为50m,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住宅、学校等敏感建筑。

五、总量控制指标按照郑州环保局《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备案表》(项目编号:4101000163)落实执行。

六、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时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如果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本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荥阳市环境保护监察大队负责。

 

 

 

                                        202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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