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环审[2020]29号
荥阳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荥阳市清源水务有限公司荥阳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的
批 复
荥阳市清源水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由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的《荥阳市清源水务有限公司荥阳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站公示期满。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科学大道与广武路交叉口西500米路北,项目新增占地28992.16m2,总投资16000万元建设荥阳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扩建设计污水处理规模5.0万m3/d,处理工艺:改良Bardenpho工艺(巴氏生物除磷脱氮法)+高密度澄清池+纤维转盘滤池+接触消毒,废水处理达标后排入索河。本次评价内容不包括厂区外的污水管网工程和污水提升泵站的建设。
二、《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工程采用“改良Bardenpho工艺(巴氏生物除磷脱氮法)+高密度澄清池+纤维转盘滤池+接触消毒”工艺,处理后全厂外排废水须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1一级A标准。
2、废气:工程粗细格栅间、污泥浓缩脱水机房和污泥调理池进行全封闭加盖处理。格栅间恶臭气体经生物滤池除臭系统+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泥脱水依托现有工程二期污泥脱水间,恶臭气体依托现有生物滤池除臭系统+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加强厂区绿化、合理布局构筑物,厂界四周恶臭气体排放浓度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房顶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标准要求。
3、噪声:落实环保提出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固体废物分类存放管理。工程运营过程产生的栅渣、沉砂及脱水后的污泥,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4.3污泥控制标准”要求,运至河南鑫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处理,作为营养土用于园林绿化种植使用。污泥临时堆放场必须做好排水设施和防渗、防雨措施,防止土壤和地下水受到污染。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有关规划,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统一实行第三方运营,排污数据上传环保部门监控平台。
五、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各厂界设防距离为东、南、西、北厂界外分别为100m、95m、90m、73m,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学校等环境敏感点。
六、总量控制指标按照郑州环保局《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备案表》(项目编号:4101000124)落实执行。
七、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进行环保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如果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八、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九、本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荥阳市环境保护监察大队负责。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