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环审[2019]155号
荥阳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荥阳市中和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荥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
报告表》(报批版)的批复
荥阳市中和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由郑州大学环境技术咨询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荥阳市中和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荥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站公示期满。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荥阳市建设路西段北侧,投资6802.81万元,在现有基础上进行改扩建。本次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曝气沉砂池及配套设施;优化工艺,第一缺氧池和三沉池进行扩容,在好氧池内填置生物填料,反应沉淀池改造为磁絮凝分离池,将原有设备进行更换。项目改扩建后,全厂污水处理规模由3万m3/d提升至5万m3/d。本次评价内容不包括管网建设。
二、《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项目改造后污水处理工艺为“进水+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间+曝气沉砂池+百乐克生化池(曝气池内置生物填料)+磁絮凝池+纤维转盘滤池+次氯酸钠消毒+出水”,处理后全厂外排废水须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1一级A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冷却水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同时执行《贾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908-2014)表1“其他地区排放限值”。
2、废气:工程粗格栅间、进水泵房及污泥浓缩脱水机房采用塑料板进行密闭、新建生物滤床装置除臭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恶臭废气排放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标准要求。
3、噪声:落实环评提出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18)2类标准。
4、固废: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工程污泥脱水后,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4.3污泥控制标准”中规定要求,运至运往郑州市广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用于蚯蚓养殖;格栅渣、沉淀泥沙及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郑州荥锦绿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处理。固废临时堆放场必须有完善的排水设施和防渗、防雨措施,防止土壤和地下水受到污染。
四、工程改造后全厂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各厂界外设防距离东、南、西、北分别为85米、96m、85米、47米,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住宅、学校等敏感建筑。
五、总量控制指标按照郑州环保局《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备案表》(项目编号:4101001104)落实执行。
六、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进行环保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如果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本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荥阳市环境保护监察大队负责。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