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环审[2019]152号
荥阳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河南康晖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年产地铁盾构管片10000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报批版)的批复
河南康晖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由河南省昊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康晖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地铁盾构管片10000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站公示期满。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荥阳市贾峪镇周垌村,河南康晖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总占地面积151389m2,现有工程占地71065m2,本项目占地80324m2。投资1000万元,建设年产地铁盾构管片10000环项目。项目主要生产工艺:外购原材料(钢筋、石子、水泥、砂子等)→钢筋弯曲弯弧成型→钢笼制作→钢模清理→钢笼入模→浇注成型→蒸养养护→入池水养→管片修补→检测→出厂。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混凝土搅拌站、吊车、弯曲机、切断机、自动生产线、蒸养室等。
二、《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项目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搅拌机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器+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锅炉软化水收集后用作原料仓库喷淋用水,不外排;蒸养室冷凝水用作水养池养护用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后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A/O”工艺)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及周边绿化,项目所有废水均不外排。
2、废气:项目生产线粉料筒仓粉尘经单台配套的仓顶脉冲式除尘器+袋式除尘器+29m高排气筒排放(P1);搅拌机搅拌粉尘经集气装置+袋式除尘器+29m高排气筒排放(P1);铲车卸料粉尘经半封闭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P2)。以上工序颗粒物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标准限值要求;工程设置全封闭的搅拌楼、全封闭骨料堆场及输送过程,配置水喷淋装置,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标准要求。钢筋框架焊接工序固定工位,焊接烟尘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P3),焊接烟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项目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烟气循环技术+8m高排气筒排放(P4),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河南省2019年度锅炉综合整治方案》燃气锅炉要求;食堂油烟经“动态离心+静电式”复合式净化设备处理后屋顶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小型标准要求。
3、噪声:产生高噪声的设备经减震基础、厂房隔音等有效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项目除尘器收集粉尘、砂石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焊接收集后外售;废液压油属危险固废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进行贮存,定期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项目扩建工程及现有工程的生产车间卫生防护距离均为50m,全厂厂界外设防距离东、南、西、北分别为15m、0m、0m、0m,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住宅、学校等敏感建筑。
五、总量控制指标按照郑州环保局《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备案表》(项目编号:4101001095)落实执行。
六、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进行环保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如果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本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荥阳市环境保护监察大队负责。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