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基层政务公开
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 县级
2020-08-13 2020-08-13
关于《郑州润丰超硬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0.7亿克拉金刚石微粉及金刚石破碎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的批复

荥环[2019]135                 

 

荥阳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郑州润丰超硬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0.7亿克拉金刚石微粉及金刚石破碎料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报批版)的批复

 

 

郑州润丰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由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郑州润丰超硬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0.7亿克拉金刚石微粉及金刚石破碎料建设项目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站公示期满。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钻石5路12号租用郑州市吉祥磨料磨具有限公司闲置厂房面积1176m2,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建设年加工0.7亿克拉金刚石微粉及金刚石破碎料项目。主要生产工艺:原材料(金刚石单晶颗粒、氢氧化钠等)→破碎整形→除杂→分选→烘干→检测→包装→成品。

二、《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破碎废气经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酸洗废气经酸雾吸收塔+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废气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纯水制备系统排污水、中和处理后的废酸液、物料冲洗废水、酸雾吸收塔循环水系统排水、车间及设备清洗废水、分选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总排污口全部排入荥阳市第四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荥阳市第四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产生高噪声的设备经减震基础、厂房隔音等有效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固体废物分类存放管理。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执行,一般固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执行。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送具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四、总量控制指标按照郑州环保局《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备案表》(项目编号:4101001010)落实执行。

五、该项目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东、西、南、北厂界设防距离分别为100m、100m、66m、85m。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六、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制定污染事故应急防范预案,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七、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进行环保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如果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八、本批 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九、本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荥阳市环境保护监察大队负责。

                     

 

                                          2019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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