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基层政务公开
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 县级
2020-08-13 2020-08-13
关于《荥阳潍源置业有限公司悦湖山居二期B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的批复

                                                                                                                                         荥环[2019]120                 

 

 

荥阳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荥阳潍源置业有限公司

悦湖山居二期B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报批版)的批复

 

 

荥阳潍源置业有限公司:

一、你公司呈报的由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荥阳潍源置业有限公司悦湖山居二期B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站公示期满。经审查,批复如下:

二、该项目位于荥阳市宜索路与滨河路交叉口西南侧,占地面积28633.19m2,投资8976.51万元。总建筑面积约为42735m2,其中地上面积28717m2,地下建筑面积14018m2,配套建设的设施包括养老、消防、人防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楼8栋(4栋4层、4栋6层);1栋物业管理用房(3层);1栋社区服务用房(1层);地下室、地下车库、换热站、变配电室等。

三、《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四、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河南省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控制扬尘污染工作方案的通知》、《荥阳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制定科学的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布置施工营地。施工现场要明确专人负责环保工作。

  1、尽量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采用先进的打桩、挖掘技术,减少或避免振动、噪声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夜间确需施工的,需报有关部门批准。

2、对施工场界四周设置不低于2米的围挡(墙),底部设置防渗座,以防止水土流失。

3、合理选择施工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尽量避开居民区,运输车辆要全封闭运输。车辆出入口应进行地面硬化。出入口应设置冲洗槽和沉淀池,配套车辆自动冲洗和喷淋设施,确保出场运输车辆清洁干净。

4、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砂浆。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应存放在库内或严密遮盖。砂、石、土方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并加盖防尘网覆盖,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5、严禁四级以上大风天气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同时覆网防尘。

6、车辆和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收集后定期采用密闭罐车拉走肥田,不得外排。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按照环评要求,建设雨污分流系统。地块内雨水进入滨河路市政雨水管网。项目A、B、C、D四个地块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600m3/d)处理后,用于周围绿化灌溉、市政道路洒水;污水处理站一次建成,设计工艺为: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沉淀+过滤+消毒。项目四个地块共设置4座500m3储水池以备汛期及冬季储水使用,废水排放满足《贾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908-2014)表1标准。

2、项目居民楼厨房油烟由独立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经密闭间+集气管道+生物滤池除臭装置+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2标准限值。

3项目区内各类风机、水泵、配电房等产生噪音的设备要按设计规范建设,采限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防止噪声等各类污染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4居民生活垃圾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设置垃圾收集箱,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运往垃圾中转站进行集中处理。

总量控制指标按照荥阳市环保局《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备案表》(项目编号:4101000869)落实执行。

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进行环保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如果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本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荥阳市环境保护监察大队负责。

                                         

             

                     

                                    2019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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