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基层政务公开
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 县级
2020-08-13 2020-08-13
关于《荥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荥阳市禹锡南二路(工业路-棋源路)道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荥环建[2019]90                 

 

 

关于《荥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荥阳市禹锡南二路(工业路-棋源路)道路工程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荥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呈报的由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荥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荥阳市禹锡南二路(工业路-棋源路)道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站公示期满。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荥阳市区的新建道路,占地面积35767m2投资7251.63万元。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交通工程等。道路呈东西走向,全长1430.005m。规划道路性质为城市次干路,其道路红线宽度25m,设计速度30km/h,双向两车道。

二、《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河南省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控制扬尘污染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2013】18号)等文件相关要求,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避免高噪声设备在夜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管线沿途的居民、学校等环境敏感点的影响。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夜间确需施工的,需报有关部门批准。

2、对施工场界四周设置围挡,及时清理开挖土方和垃圾,运输车辆必须采取防风遮盖措施,施工场地设立隔离围栏、定时洒水抑尘,最大限度地减少运输扬尘和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

、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平整,进行绿化带恢复、人工绿地和路边树木的种植等,以减少工程建设引起的水土流失问题。

    、总量控制指标按照荥阳市环保局《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备案表》(项目编号:4101000539)落实执行。

、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进行环保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本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荥阳市监察大队负责。                                             

                                  

                                    2019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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