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基层政务公开
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 县级
2020-08-13 2020-08-13
关于《河南阳夏实业有限公司年产80万立方米PC构件及装配式建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的批复

荥环[2019]82                 

 

荥阳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河南阳夏实业有限公司

年产80万立方米PC构件及装配式建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的批复

 

 

河南阳夏实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由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阳夏实业有限公司年产80万立方米PC构件及装配式建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站公示期满。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荥阳市乔楼镇张王庄村占地面积34671.15m2,项目总投资14000万元,建设年产80万立方米PC构件及装配式建筑项目。项目PC构件及装配式建筑主要生产工艺:外购原材料(石子粒径0.5-75px、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等)→破碎→筛分→配料→搅拌→组模→浇筑→养护→脱模→成品。项目生产的半成品粉料、混凝土全部用于本公司PC构件及装配式建筑的生产,不得作为成品外售;项目所用原材料石子(粒径0.5-75px)均为外购,粉碎、筛分工艺仅针对本次生产过程中粉料的生产,不得在厂区进行矿石加工。   

二、《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项目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设备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机+三级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混凝土搅拌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运用于周边农田灌溉,资源化利用。

2、废气:项目共2条混凝土生产线,粉料筒仓粉尘经单台配套的仓顶除尘器+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混凝土搅拌粉尘经集气罩+2台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粉料筒仓粉尘与搅拌粉尘共用一套处理设施,2条生产线配备两套处理设施。项目破碎、筛分工序粉尘产尘点二次封闭,破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颗粒物排放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有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工程设置全封闭的搅拌楼、全封闭骨料堆场及输送过程,配置水喷淋装置,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标准要求。项目钢筋、预埋件均外购成品,不在厂区加工。

3、噪声:产生高噪声的设备经减震基础、厂房隔音等有效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售,沉淀池砂石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项目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各厂界外设防距离东、南、西、北分别为0m、46m、35m、46m,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住宅、学校等敏感建筑。

五、总量控制指标按照郑州环保局《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备案表》(项目编号:4101000503)落实执行。

六、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进行环保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如果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本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荥阳市环境保护监察大队负责。

 

                                        2019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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