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基层政务公开
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 县级
2020-08-13 2020-08-13
关于《郑州市乙鑫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台有机肥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的批复

荥环[2019]70                 

 

荥阳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郑州市乙鑫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台有机肥设备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的批复

 

郑州市乙鑫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由河南迅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郑州市乙鑫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台有机肥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站公示期满。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荥阳市豫龙镇西张砦村租赁郑州博誉车桥有限公司闲置厂院,占地7735m2,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建设年产60台有机肥设备项目。主要生产工艺:外购原材料(钢板、矩形管方管、槽钢等切割加工焊接打磨—组装—喷漆检验成品

二、《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荥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及荥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2、废气:项目小部件加工时焊接、切割固定工位,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数控气割机下部密闭,负压抽风。焊接、切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1#);大型部件焊接、打磨、组装时无法固定工位,设置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对废气进行处理;项目设置固定打磨区域,打磨粉尘经三侧围挡自然尘降;喷漆、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滤棉+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2#),以上废气排放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注》(GB16297-1996)中的表2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3、噪声:产生高噪声的设备经减震基础厂房隔音等有效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机加工下料过程产生的边角废料、焊渣等经收集后定期外售;废机油、废切削液、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固废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进行贮存,定期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项目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各厂界外设防距离为东、南、西、北分别为50m、50m、50m、31m,卫生防护距离不得建设住宅、学校等敏感建筑。

五、总量控制指标按照郑州环保局《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备案表》(项目编号:4101000361)落实执行。

六、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进行环保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如果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本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荥阳市环境保护监察大队负责。

 

                                        2019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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