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征预〔2022〕20号
为保障荥阳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地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荥阳市乔楼镇付河村,崔庙镇丁沟村、马寨村、盆窑村、索坡村、项沟村、翟沟村、竹园村,贾峪镇岵山村、槐林村、李家台村、楼李村、双楼郭村、邢村、周垌村、祖始村,刘河镇庵上村、分水岭村、花河村、架子沟村、石庄村、窝张村、小寨村。地块位于荥阳市乔楼镇、崔庙镇、贾峪镇、刘河镇境内。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地块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预公告发布后,由市政府组织乔楼镇、崔庙镇、贾峪镇、刘河镇及自然资源等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抢种,违反规定实施的,对抢栽、抢建、抢种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