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基层政务公开
荥阳市人社局 县级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跨省、市、县转移的,转出地县(市、区)城乡居保经办机构应将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转入新参保地,由新参保地为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同时,转出地社保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保留原有记录备查。 在本统筹范围内迁移户籍的参保人员,不需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应直接办理户籍地址变更登记手续。
转入地社保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由转出地社保基金转出到账时间决定
由转出地社保基金转出到账时间决定
不涉及收费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荥阳市人社局东配楼二楼城乡居保科
荥阳市城乡居保科0371-60259392
监督投诉电话0371-60253792

(一)根据转入转出方向由县级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收函》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审批表》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明细表》

(三)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