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基层政务公开
荥阳市豫龙镇人民政府 乡级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参保人员出现死亡、出国(境)定居、保险关系转出或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应终止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并进行注销登记。
户籍所在地乡镇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办理
即时受理;街道(乡镇)服务所初审无误后,将注销登记信息录入城乡居保信息系统,在《注销登记表》上加盖公章,于当月25日前将《注销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县(市、区)城乡居保经办机构。
窗口告知
不涉及收费
周一至周五,除节假日外,夏季8:30-12:00,14:30-18:00冬季8:30-12:00,14:00-17:30
豫龙镇便民服务中心,飞龙路与泽众路向西100米
0371-64966555
0371-64962159

(一)参保人员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二)出国(境)定居的,应提供出国(境)定居证明;

(三)参保人员死亡的,应提供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以及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受益人或本人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规定的开户银行存折(卡)复印件。

(四)参保人员已享受其他社会保险养老待遇的,应携带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证明材料。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