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本市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符合参保范围的个人持身份证、户口本至户籍所在地乡镇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办理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郑政【2015】47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丧葬补助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17】113号)和《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郑人社【2019】15号)及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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