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求职办事指南
一、适用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
2.河南省人才流动条例(2000年9月27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通过)。
二、适用对象
有求职意向的求职者。
三、受理机构
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四、受理方式
窗口或网上受理。
五、办理要件
1.求职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或社会保障卡);
3.个人简历;
4.可选择补充提供: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及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
六、办事流程
1.求职人员登记求职意向。
2.提交相关证件、证书、资料。
3.简历入库。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办理地点:福民路与国泰路交叉口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17职业介绍中心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冬季 8:30-12:00,14:00-17:30
夏季 8:30-12:00,14:30-18:00
咨询电话:0371-60253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