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 年 8 月 30 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29 次会议通过);
2. 河南省人才流动条例(2000 年 9 月 27 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 18 次会议通过)。
二、适用对象
有用人需求的企事业单位。
三、受理机构
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四、受理方式
窗口或网上受理。
五、办理要件
1. 企业需提供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签公章);
(2) 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经营有需行业批准的项目加持经营许可证或相关资质证书)。
2. 事业单位及社团组织提供材料:
(1) 法人登记证;
(2) 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
3. 其他单位持上级主管部门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
4. 招聘登记表
六、办事流程
1. 用人单位提出招聘需求。
2. 提交申请材料。
3. 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对有关材料进行审验。
4. 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发放《招聘会通知单》。
5. 用人单位持《招聘会通知单》,参加公共就业和人才 服务机构组织的招聘会。
七、福利待遇
具体咨询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办理地点:福民路与国泰路交叉口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介绍中心
咨询电话:60253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