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治文化设施
服务对象:社会公众
服务内容:设立以法治为主题的广场、公园、场馆、长廊、街道、宣传栏等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
服务提供/获取方式:免费开放
服务提供主体:司法行政机关及相关部门
2.法治文化作品
服务对象:社会公众
服务内容:制作、发布普法公益广告、法治栏目剧、动漫、歌曲、曲艺、舞蹈、微电影等法治文化作品。
服务提供/获取方式: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中国法律服务网、中国普法网等
服务提供主体:司法行政机关
3.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服务对象:社会公众
服务内容: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期间,广泛开展以宪法为主题的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 进企业、进单位等主题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
服务提供/获取方式:主动提供
服务提供主体:司法行政机关及相关部门
4.法律咨询服务
服务对象:社会公众
服务内容:解答基本法律问题、导引相关服务、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服务提供/获取方式:荥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工作室),“12348”热线;中国法律服务网及河南省法律服务网
服务提供主体:司法行政机关
5.法律法规查询
服务对象:社会公众
服务内容:建立法律法规数据库,提供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司法解释等检索查询服务。
服务提供/获取方式:中国法律服务网
服务提供主体:司法部
6.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典型案例查询
服务对象:社会公众
服务内容:建立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提供典型案例检索查询服务。
服务提供/获取方式:中国法律服务网
服务提供主体:司法部
7.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信息查询
服务对象:社会公众
服务内容:提供法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以及职业、奖惩、业务、社会服务、信用等信息查询服务。
服务提供/获取方式:中国法律服务网及河南省法律服务网
服务提供主体:司法行政机关
8.法律援助(申请类)
服务对象:法律援助申请人
服务内容: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指派或者安排人员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
服务提供/获取方式: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服务提供主体:法律援助机构
9.法律援助(通知辩护、通知代理类)
服务对象:司法机关通知辩护、通知代理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强制医疗被申请人
服务内容: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刑事辩护、刑事代理等无偿法律服务。
服务提供/获取方式:法律援助机构指派
服务提供主体:法律援助机构
10.人民调解
服务对象:矛盾纠纷当事人
服务内容:人民调解组织依申请进行调解,或主动调解,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疏导,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服务提供/获取方式:当事人向人民调解组织提出申请,或人民调解组织主动提供
服务提供主体:人民调解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