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基层政务公开
荥阳市高山镇人民政府 乡级
高龄津贴
高龄津贴
国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 国家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
荥阳市户籍,年龄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均属高龄津贴发放对象。
(一)年满80—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 (二)年满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 (三)年满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 从2015年1月1日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生活补助、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敬老补助费等统一为高龄津贴。 在核定低保、低收入居民等困难对象时,高龄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高龄津贴不计入个人收入。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高龄津贴,由人社部门负责随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统一发放,不再另行申报;其他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由民政部门负责发放,按程序申请。
高山镇便民服务中心
10个工作日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高山镇便民服务中心
64863158
  1.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 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3. 银行卡复印件

  4. 高龄津贴申请表

  5.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

资料齐全即可上报,具体情况咨询便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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