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基层政务公开
荥阳市崔庙镇人民政府 乡级
关于印发《郑州市高龄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高龄津贴
《郑州市高龄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郑民文〔2016〕28 号
郑州市户籍,年龄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均属高龄津贴发放对象。
一)年满 80—89 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 100 元;(二)年满 90—99 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 200 元;(三)年满 100 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300 元。
高龄津贴发放方式:以现金形式打入银行卡
人社部门 财政部门
20个工作日
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镇便民服务中心
0371-64822077

符合高龄津贴申请条件的老年人,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 3 份)、户口簿(出示原件、留存 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复印件各 3 份),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 (村)提出申请(行动不便的可委托子女等亲属代理申请),填写《郑州市高龄津贴申请表》(一式 3 份,另贴近期免冠 1 寸照 片 3 张)


1、申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向镇民政所提出申请;

2、审核:民政所收到申请后进行初步审核,将申请人信息录入郑州市高龄津贴系统,等待市民政局审核;

3、发放:民政局审核通过后,次月开始发放;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