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基层政务公开
荥阳市民政局 县级
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清单
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
郑州市民政局 郑州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郑州市资助民办养老机构 实施办法》的通知(郑民文〔2018〕7号)
郑州市行政区域内,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或其它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依法进行法人登记并取得《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的养老机构。 符合条件的养老护理人员。
建设补贴条件:(一)依法进行法人登记,取得《设置机构备案书》,并开业运营的养老机构。(二)已开业运营的养老机构进行改建、扩建的,必须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未经审批,私自改建、扩建的不予补贴)。(三)申请年度内无火灾、食物中毒、人员走失、人身伤害(经司法程序认定养老机构应承担责任的)等严重责任事故或重大服务纠纷。 床位运营补贴条件:(一)依法进行法人登记,取得《设置机构备案书》并开业运营的养老机构。(二)申请年度内无火灾、食物中毒、人员走失、人身伤害(经司法程序认定养老机构应承担责任的)等严重责任事故或重大服务纠纷。(三)收住的老年人当月入住满15天以上(含15天),不满15天的不予补贴。(四)申请失能、半失能床位运营补贴应提供失能、半失能老人养老服务评估报告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鉴定报告。(五)养老机构如实在“养老院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老人信息(基本信息、老人入住时照片、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入住协议扫描件、老人交费信息、请假信息)。 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条件;(一)与养老服务机构签订规范的用工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养老护理员。(二)连续从事养老护理岗位满一年以上。(三)本人当年无责任事故发生。     
建设补贴标准:(一)建设补贴是按照养老机构新增床位数给予的补贴。养老机构新增床位可分为自建和改建。自建是指通过新建房屋增加的床位;改建是指对原有房屋改造新增的床位。 (二)养老机构自建房屋新增床位数,按每张床位9000元标准补贴(按照核定的床位数,每张床位每年补贴3000元,三年内完成建设补贴的支付);改建房屋新增床位按每张床位6000元标准补贴(按照核定的新增床位数,每张床位每年补贴1200元,五年内完成建设补贴的支付)。 床位运营补贴标准:按照养老机构收住年满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数,给予床位运营补贴。收住自理老年人的每人每月补助200元;收住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每人每月补助300元。 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经培训合格且连续服务老年人满一年以上的养老护理员给予岗位补贴。满1年不足5年的,每人每月补贴100元;满5年不足10年的,每人每月补贴150元;满10年以上的,每人每月补贴200元。
财政支付
荥阳市民政局 荥阳市财政局
10个工作日
每年5月30日前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夏季) 14:00-17:30(冬季)
荥阳市民政局二楼203房间
64628277

1、 建设补贴申报

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每年5月30日前向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郑州市养老机构建设补贴申请表》。(以上资料一式2份)

2、床位运营补贴申报

(1)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每月5日前向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报送上月《郑州市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申请表》。县(市、区)民政部门进行审核。

(2)每年5月30日前向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提出申请,递交上一补贴年度的收费凭证、补贴计算周期内新增老人入住协议及相关材料。(以上资料一式2份)

(3)县(市、区)民政、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申报

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由所在养老服务机构按月向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申报,报送《郑州市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月申请(统计)表》(一式2份)。

1、 建设补贴申报

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每年5月30日前向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郑州市养老机构建设补贴申请表》。(以上资料一式2份)

2、床位运营补贴申报

(1)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每月5日前向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报送上月《郑州市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申请表》。县(市、区)民政部门进行审核。

(2)每年5月30日前向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提出申请,递交上一补贴年度的收费凭证、补贴计算周期内新增老人入住协议及相关材料。(以上资料一式2份)

(3)县(市、区)民政、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申报

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由所在养老服务机构按月向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申报,报送《郑州市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月申请(统计)表》(一式2份)。

4、 每年6月30日前将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床位运营补贴、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需市级匹配资金报市民政部门。市民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审核后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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