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基层政务公开
荥阳市民政局 县级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事指南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可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供养标准分别为农村低保的1.5倍,供养标准随农村低保标准同步提高。
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7天,于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县级民政部门于2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64627177

家庭成员书面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

家庭成员书面申请→乡镇政府(街道)受理、组织入户调查核实、民主评议、审核公示→民政部门审批→发放《特困人员供养证》。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