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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基层政务公开
荥阳市京城路街道办事处
乡级
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
最低生活保障
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家庭收入财产认定
我办事处农村居民,其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人均耕地0.3亩(含)以上,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均可享受低保救助政策。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
京城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索河路与棋源路交叉口北100米(蓝山玖月东门)
0371-64623920
以家庭为单位书面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
家庭成员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街道受理→街道组织村(居)委会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经济状况核对→街道审核、公示、审批→发放低保领取证,发放低保金。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
网站标识:4101000002
豫ICP备05012610号-1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