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基层政务公开
郑州市公安局刘河派出所 乡级
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损坏换领)
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可申请补领新证。居民身份证损坏的,可申请换领新证。未满16周岁的,由其监护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陪同申领。
30日
40元/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的规定。
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刘河镇兴刘路1号
0371-64933902
法定工作日 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冬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申领,由户籍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损坏换领提供原居民身份证;
3、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应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4、跨户籍所在地市异地办证的,群众交验证明身份的证件之一后,经书面承诺,可免提交在当地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