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基层政务公开
荥阳市刘河镇人民政府 乡级
姓名变更、更正
刘河镇派出所
公民姓名变更、更正
14周岁以下当场办理;14周岁以上报分县(市)局公安机关审批,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免费
荥阳市刘河镇兴刘路1号 刘河镇派出所户籍室
0371-64933902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夏季) 14:00-17:30(冬季)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后,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学龄前儿童变更姓名由公安派出所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其它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报上级公安机关审批。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属机关、团体、企事业等单位职工的,由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属于在校学生的,由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