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基层政务公开
荥阳市刘河镇人民政府 乡级
迁往省外
户籍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公民申请迁出户口,持有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并符合迁出条件的,应当给予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当场办理
免费
荥阳市刘河镇兴刘路1号 刘河镇派出所户籍室
0371-64933902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夏季) 14:00-17:30(冬季)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当场办理。

1、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2、本人户口簿。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