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以岗定补,在岗享受,离岗取消”的原则进行补助。在编不在岗、借调(不在乡村学校)、外派(乡村以外挂职)、退休(退职、退养、离岗待退)教师不得享受。
(二)实名制发放原则。
(三)分类发放,向工作生活条件艰苦偏远校点教师倾斜的原则。
(四)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每期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前,公示享受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人员名单,金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相关部门的审计检查。
(五)坚持预算管理原则。
(一)按照“以岗定补,在岗享受,离岗取消”的原则进行补助。在编不在岗、借调(不在乡村学校)、外派(乡村以外挂职)、退休(退职、退养、离岗待退)教师不得享受。
(二)实名制发放原则。
(三)分类发放,向工作生活条件艰苦偏远校点教师倾斜的原则。
(四)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每期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前,公示享受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人员名单,金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相关部门的审计检查。
(五)坚持预算管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