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的要求,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单位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学校对各级岗位教师的聘任,从各级设岗的实际情况最优化考虑竞聘,最大合理利用岗位设置资源,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现制定岗位聘用方案如下:
一、各类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高尚的师德。
2、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3、在相应的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内部各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且连续3年考核等次在合格以上。
4、工勤技能岗位聘用的必须获得一级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证书。
二、积分办法
按照各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并结合上级核准的各岗位数量,依据竞聘上岗的原则,量化积分办法如下:
(一)工作绩效管理
查阅近三年教师积分并进行汇总,积分第一名积100分,其他教师按照:积分/第一名积分*100,计算积分。
(二)教龄及任职年限
统计竞聘教师任职年限(以任职资格证为准),年限第一名积100分。其他教师按照:年限/第一名年限*100,计算积分。
三、确定教职工岗位等级
(一)积分核算办法
1、总分由绩效积分和任职年限积分组成。计算公式为:绩效积分×60%+任职年限积分×40%=最后量化总分。
2、最后得分若完全相等者,教龄长、学历高者优先考虑;完全相同者由“三重一大”领导组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
3、若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量化材料的视自动弃权参与聘任。
4、三年内临近退休的教师如有空缺岗位优先考虑。
5、聘任结果及时公示,接受教师监督。
(二)具体设置办法
1、专业技术人员
中小学高级教师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
中小学一级教师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
中小学二级教师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中小学三级教师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2、工勤人员岗位设置
工勤人员依据首次设岗时所审批的岗位进入相应的岗位。
(三)其他情况
1、外校调入时依据原学校聘岗情况,结合我校实际岗位情况进行聘岗;我校相同等级岗位有空缺时,依据原岗位等级进行聘岗,相同等级岗位无空缺时,依次退岗聘用。
2、已聘岗教师若无法胜任现岗位工作,或出现违规违纪、重大责任事故等现象时,学校依据实际情况,作出降岗处理。
四、公示
根据积分结果,将每位教师的聘岗情况进行公示,接受教师监督。
五、聘任
根据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填写相关岗位的表册,上报至上级审批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享受相关岗位待遇。
荥阳市广武镇第一初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