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荥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推荐方案》,本着褒扬先进,激励后进,弘扬正气,光大正能量的目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参评条件
1、有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现象的一票否决
2、学历达标,任职年限足额。
3、业绩条件必备,有优质课、政府表彰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发实施校本课程、辅导的社团活动、教科研成果等证件。
学校职评小组负责材料审验。
二、工作考核
1、承担工作量
按规定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按照近两年四学期周课时累加积分,每课时1分。(个人如实申报,领导审核)
2、教育教学工作(28分)
依照学校教育教学考评细则。具体算法,按照近两年教师绩效积分中的备课、上课、作业批改、教研活动等积分,共4次,每次最高积7分,其他按比率折算,最高积28分。
3、班主任工作、学校管理人员(9分)
依照学校管理细则,任现职以来近三年任班主任工作和领导工作的,按年限积分,每年积3分,最高积9分。未承担此类工作的,不计分。
4、教育教学效果(16分)
依照学校对教育教学成绩的量化标准最高积16分。具体算法,按照近两年教师绩效积分中的考试积分,共4次,每次最高积4分,其他按比率折算,最高积16分。
5、安全信访工作(5分)
无安全教学事故、无上访情况积5分;出现事故的此项不积分。
三、民主测评(20分)
在个人述职基础上,全体教师投票,一般得5分,较满意得8分,满意得10分。
全体领导投票,一般得5分,较满意得8分,满意得10分。
四、任现职年限积分
任现职每满一年积1分。
高村一中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