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半年认定通过632人次,下半年认定通过42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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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基本条件
教师资格认定的基本条件是: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无犯罪记录,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语文学科需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或符合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等条件的户籍、居住证在荥阳市的,在荥阳市高校就读的学生、驻荥现役军人、现役武警等公民可提供相应材料,可在荥阳市认定教师资格。
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政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的规定执行。认定具体要求,请以符合认定条件省份当年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
2、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间和认定通知获取渠道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在每年上半年两次、下半年一次,认定机构(即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安排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受理。具体受理期限和受理的资格种类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查询教师资格网上申报时间请访问“郑州市教师资格”微信公众号“认定公告”专栏或行政审批部门发布的认定公告。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