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学生资助政策涵盖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四个学段。其中在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普通高中免除学费、免住宿费;中职学校免除学费的基础上,现有4个大资助项目和8个小资助项目。
(一)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四个学段资助项目
资助对象:荥阳市区域内就读的在校(园)在籍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学生。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城市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特困供养学生、监护人因见义勇为伤亡的被监护人、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残疾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要重点予以保障;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中“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家庭的学生予以关注。
资助标准:高中一等助学金每学期每生1500元(享受低保待遇学生),二等助学金每学期每生1000元,三等助学金每学期每生500元。中职生每学期每生1000元。义务教育寄宿小学生每学期每生625元,初中生每学期每生750元;义务教育非寄宿小学生每学期每生312.5元,初中生每学期每生375元;郑州市户籍困境儿童小学生每学期每生625元,初中生每学期每生750元。学前教育幼儿每学期每生补助500元(保教费300元,生活补助费200元)。
申请办法:每学期开学,学生向就读学校(园)提出申请,由就读学校通过评定产生受助对象。
(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项目
资助对象:为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含五年一贯制升段新生)。
资助标准: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申请办法: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后(9月1日前),学生本人向毕业学校申请。
(三)义务教育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省定营养改善计划补助项目
资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在籍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学期400元。
申请办法:每学期开学,学生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经市乡村振兴部门和残联确认后确定受助对象。
(四)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项目
贷款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贷款额度:本专科学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在校就读期间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当年9月1日起,贷款人开始付息。毕业五年后根据贷款期限开始偿还本金。
贷款基本条件:1、荥阳市户籍;2、已被全日制高校正式录取。
申请办法:每年7月中旬——9月20日由本人和共同借款人携带相关材料到荥阳市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