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秋季学生资助
认定细则
荥阳市汜水镇汜水中心小学
2021年10月
2021年秋季汜水小学
资助认定细则
2021年秋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已经开始,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特制定我校的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楚彤 副组长:张喜平 张延宾
组员:王丽君 李永超 褚建保 刘凯 韦文安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从客观实际出发,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为主要认定依据,认定标准和尺度要统一,确保公平公正。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既要做到认定内容、程序、方法等透明,确保认定公正,也要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既要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主动利用国家资助完成学业,也要充分尊重学生个人意愿,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
三、认定依据和方法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依据:
(一)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二)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
(三)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四)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主要包括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
四、建立量化指标体系
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指标体系。量化指标体系是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依据和经济发展水平、家庭经济状况、学生消费情况等有关因素,通过民主评议,科学合理地设定各种因素权重,制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分值表。对提交申请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量化评估和分值分析,将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设置为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三个等级。
认定的顺序:1、建档立卡家庭学生。2、残疾学生。3、低保家庭学生。4、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5、突发状况引起的家庭经济困难。
五、工作程序
1、学校首先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小组每一位成员都熟悉资助流程和认定细则。、
2、召开全体班主任的宣传动员会,并通过班主任向全体学生家长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同时向全体家长发放《荥阳市学生资助政策介绍》。
3、学生或监护人申请。学生或监护人自愿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学生或监护人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为方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群体,通过省级共享数据,经学校匹配成功的学生,不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匹配存疑的学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在本学校再次申请的学生,且已提供过的证明材料在有效期内,不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学校认定。学校认定小组对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申请表》进行核实,除参考相关证明材料外,还可采取家访、个别谈话、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核实,并根据核实情况对申请学生的困难程度进行量化评估。
5、结果公示。学校要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等级,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结束及时去除信息。
6、建档备案。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汇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申请表》等资料按学年整理装订,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并按要求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和相关省级业务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