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额度:本专科学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就读期间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当年8月20日起,借款学生开始自付利息。毕业三年后根据贷款期限开始偿还本金。贷款对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大学生、残疾家庭大学生、孤残大学生、烈士子女、特困救助供养大学生等家庭经济困难大学在校生和大学新生。贷款基本条件:1、荥阳市户籍;2、已被全日制高校正式录取。申请办法:每年7月15日-9月20日由本人和共同借款人到荥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二、低保、低收入家庭学生考取高校一次性救助
资助对象:郑州市户籍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连续享受低保、低收入待遇半年以上家庭)当年考取高校的应届高中、中职毕业生。资助标准:低保家庭每生8000元,低收入家庭每生4000元。申请办法: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后(9月1日前),学生本人向毕业学校申请。
三、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
资助对象:受助学生名单原则上要从在高中三年中曾经享受过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中产生(各学校要确保资金优先满足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的上学需要)。资助标准: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申请办法: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后(9月1日前),学生本人向毕业学校申请。
四、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低保学生;低收入学生;残疾学生;孤儿;艾滋病家庭学生;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一等助学金每学期每生1500元(享受低保待遇学生),二等助学金每学期每生1000元,三等助学金每学期每生500元。申请办法:每学期开学,学生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由就读学校通过评定产生受助对象。
五、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国家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孤儿或福利机构监护的学生;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学生;重点优抚对象子女;五保户;艾滋病家庭学生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学期1000元。申请办法:每学期开学学生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由就读学校通过评定产生受助对象。
六、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郑州户籍困境儿童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在荥阳市初中、小学就读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郑州市困境儿童。资助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寄宿学生每生每学期500元/625元。 (小学生每学期500元,初中生每学期625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非寄宿学生每生每学期250元/312.5元。(小学生每学期250元,初中生每学期312.5元);郑州户籍困境儿童每生每学期500元/625元。(小学生每学期500元,初中生每学期625元)。申请办法:每学期开学,学生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由就读学校通过评定产生受助对象。
七、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残疾学生省定营养改善计划补助
资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体学生和全体残疾学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学期400元。申请办法:每学期开学,学生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经市扶贫部门确认后确定受助对象。
八、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费和保教费补助
资助对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残疾幼儿、具有郑州市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具有郑州市户籍的困境儿童。资助标准:每生每学期补助500元。申请办法:每学期开学,幼儿家长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就读学校审核通过后确定受助对象。
荥阳市教育扶贫政策回执单模板
本人已知晓以上教育扶贫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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