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在荥阳市初中、小学就读的在校在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学生、三类监测对象、郑州市困境儿童。资助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三类监测对象寄宿学生每生每学期500元/625元。(小学生每学期500元,初中生每学期625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三类监测对象非寄宿学生每生每学期250元/312.5元。(小学生每学期250元,初中生每学期312.5元);郑州户籍困境儿童每生每学期500元/625元。(小学生每学期500元,初中生每学期625元)。申请办法:每学期开学,学生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由就读学校通过评定产生受助对象。
(二)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残疾学生省定营养改善计划补助
资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在籍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全体学生、三类监测对象和全体残疾学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学期400元。申请办法:每学期开学,学生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经市乡村振兴部门和残联确认后确定受助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