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协调、持续发展,根据《教育法》、《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拟订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
根据荥阳市财政局有关文件精神,按照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编制的范围、内容及要求,准确编制我校财政收支,并严格执行预算。
二、严肃教育收费纪律
为落实市教育局、监察局、物价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关于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精神,任何班级及教师均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进行各种收费。凡违反收费管理政策,有乱收费行为的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三、加强原始凭证审核
(一)学校收入
收入凭证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收据和往来结算收据。
要做到收费项目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并全额纳入学校预算管理。各项预算外收入和代管款项收入,都必须及时缴入市财政专户。
(二)学校支出
1、学校的经费支出严格执行预算,凡预算中没有安排的大型购物项目学校不得安排支出。
2、学校因工作需要,急需购买教学及日常办公用品,并已经办理了自购审批手续的,至少要两人共同前往购买,取得合乎规范的税务发票并签字,其中一人为经手人,另一人为审核人;
3、对于一次五千元以下的零星购物、维修、装备等开支,原则上应由校委会讨论通过,报学校备案后方可购买;
4、学校教学设备和办公用品购置金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学校在实施前应书面报告中心校,经批准后按有关程序进行政府采购。
(三)监督
学校成立民主理财小组,由领导班子和教职工组成,小组成员5-7人。所有支出发票报账前,须经理财小组全体成员对逐笔支出业务进行认真审查,无异议后完备相关签字手续,由校长签字审核,学校报账员予以报账。
对支出发票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审核:
(1)真实性。主要审查原始凭证所记载的经济业务是否确实存在,是否虚构,原始凭证所记载的经济业务内容与实际发生的经济内容是否相符。严禁张冠李戴、弄虚作假。
(2)合法性。审查经济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制度,是否按规定的开支标准办事,是否符合审批权限,大宗商品是否符合政府采购原则,是否符合节约原则等。
四、财务结算制度
学校报账员要按照荥阳市教育局和财政局相关要求,健全各种登记簿。
收支明细登记簿使用现金日记账序时登记。借方根据一级报账员核发的备用金和每次报账时取得的备用金补充数登记,贷方根据各种原始凭证逐笔进行登记(当支出原始凭证在报账时因不合规被退回时,应在贷方用红字冲销)。
债权债务登记簿使用三栏式明细账分往来单位进行登记。根据本学校发生债权、债务的合规凭证登记债权、债务增减变动情况。
固定资产登记簿 ,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单位固定资产增(减)通知单”登记本校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
五、财务公开制度
学校专门设立财务公示栏。学校财务情况及时在校内公示,接受教职工监督,并形成财务分析报告,作为学校负责人下一学期财务预算的主要依据。原则上每月公示一次,重大开支项目随时公示。
预算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教育经费预算管理的综合性、有效性、严肃性和可控性,更好地贯彻“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按照《预算法》和《会计法》的总体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收入预算:遵循“全面性、真实性、细化性、持续性”原则,年初对本单位当年可能取得的各项收入进行预算。主要是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的非税性事业收入、财政拨款、学校闲置资产的处置收入、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做到不虚不漏,避免赤字隐患。
二、支出预算: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在确保正常运行开支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本单位的事业发展支出。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和其他支出。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包括设备及图书资料采购、大型修缮和房屋建筑物购建费。商品和服务等公务支出根据上级有关规定逐项细化预算。项目支出必须分轻重缓急的顺序,分项目逐项编制。属于政府采购的支出必须履行相关手续。
三、预算执行:学校财务预算一经批复下达,单位就必须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学校正式下达执行的财务预算一般不予调整,单位在执行中由于环境条件、政策法规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财务预算的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将导致财务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偏差确需调整的,由学校书面报告,阐述必须调整的理由报财政局审批。
财务公开制度
为规范学校收支行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增强教职工对学校财务活动的监督,进一步提高学校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民主化,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财务公开的目的
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保证收支行为规范化;增强教职工民主理财意识,积极有效地进行财务监督,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不正之风,进一步促进行风建设。
二、财务公开的原则
财务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和公正的原则。
三、财务公开的内容
1. 学校财务规章制度,上级有关文件和政策性通知精神;学校奖教奖学制度及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2. 学校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尤其是公务接待、会议、用车等费用支出情况及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情况;
3. 公用经费的划拨标准、总额及累计拨款情况;
4. 重要财产、物资的采购和处置情况;
5. 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社会保障缴费情况;
6. 建设工程项目和较大修理项目经费落实以及公开招投标情况;
7. 学校代收代支资金情况;
8. 其他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经济事项。
四、财务公开的方式
1. 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宣传栏,公示学校资金收支情况;
2. 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会议,公布学校资金收支结余情况。
财务公开是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体现,要采取定期公示的方式进行,一般分期中、期末各公示一次,每次公示的内容要留有图片和影像资料备查。
收费管理制度
一、学校的各项收费,均严格执行教育局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不得违反规定进行收费,不得超范围、超项目、超标准收费。
二、学校向学生收费,必须提供合法收费票据,不得无票据收费,不得使用违规票据收费。各项收费均使用由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款)票据收费,做到票据内容真实完整、数字准确;实行一费(款)一据,一生一据。严禁“白纸条”收费。
三、每次收费前要实行收费公示,公示内容应为收费文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学校收取的各项费用,应全额纳入学校财务管理,及时缴存财政专户,严禁坐收坐支或私设“小金库”。
四、每学期收费结束时,由财务人员和教导处进行分年级、分班、分项目到个人的结算。结算内容必须经班主任签字确认,并向教职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实行多退少补。
五、学校设立收费内部监督检查小组,对上级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进行检查,杜绝年级、班级、教师个人自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收费现象。
六、学校负责人负责学校的收费及管理、使用工作。财务人员负责收费以及票据的领取、使用、缴销工作,其他部门和人员无权收费。
监督制度
民主理财是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强化内部监督的重要手段和方法,实行民主理财,不仅能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也是更好地管好用好学校的有限资金,进一步密切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与教师的关系,增强领导和教师的廉政意识,因此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学校成立民主理财小组,由学校领导,校工会委员,教师代表5---7人组成。
二、参与学校财务的年度预算和决算工作。
三、监督审计学校的预算--执行--验收--决算全过程。
四、学校财务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教育部门有关要求进行,坚决杜绝乱收费、收费不入账、坐收坐支、帐外帐和滥发钱物等现象。
五、监督学校各类财务收支情况,定期对学校收支帐目进行审查,理清明细,并将审查情况及时通报全体教职工。
六、监督审核学校固定资产变化使用情况。
七、参与学校各种大型设施设备的采购、招标、合同价格的审理工作。
八、参与学校教职工绩效奖励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
九、按民主理财要求,履行各种手续,做好理财结论,并及时将理财结论予以公布,同时留有文字资料和影像资料备查。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协调、持续发展,根据《教育法》、《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拟订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
根据荥阳市财政局有关文件精神,按照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编制的范围、内容及要求,准确编制我校财政收支,并严格执行预算。
二、严肃教育收费纪律
为落实市教育局、监察局、物价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关于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精神,任何班级及教师均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进行各种收费。凡违反收费管理政策,有乱收费行为的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三、加强原始凭证审核
(一)学校收入
收入凭证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收据和往来结算收据。
要做到收费项目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并全额纳入学校预算管理。各项预算外收入和代管款项收入,都必须及时缴入市财政专户。
(二)学校支出
1、学校的经费支出严格执行预算,凡预算中没有安排的大型购物项目学校不得安排支出。
2、学校因工作需要,急需购买教学及日常办公用品,并已经办理了自购审批手续的,至少要两人共同前往购买,取得合乎规范的税务发票并签字,其中一人为经手人,另一人为审核人;
3、对于一次五千元以下的零星购物、维修、装备等开支,原则上应由校委会讨论通过,报学校备案后方可购买;
4、学校教学设备和办公用品购置金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学校在实施前应书面报告中心校,经批准后按有关程序进行政府采购。
(三)监督
学校成立民主理财小组,由领导班子和教职工组成,小组成员5-7人。所有支出发票报账前,须经理财小组全体成员对逐笔支出业务进行认真审查,无异议后完备相关签字手续,由校长签字审核,学校报账员予以报账。
对支出发票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审核:
(1)真实性。主要审查原始凭证所记载的经济业务是否确实存在,是否虚构,原始凭证所记载的经济业务内容与实际发生的经济内容是否相符。严禁张冠李戴、弄虚作假。
(2)合法性。审查经济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制度,是否按规定的开支标准办事,是否符合审批权限,大宗商品是否符合政府采购原则,是否符合节约原则等。
四、财务结算制度
学校报账员要按照荥阳市教育局和财政局相关要求,健全各种登记簿。
收支明细登记簿使用现金日记账序时登记。借方根据一级报账员核发的备用金和每次报账时取得的备用金补充数登记,贷方根据各种原始凭证逐笔进行登记(当支出原始凭证在报账时因不合规被退回时,应在贷方用红字冲销)。
债权债务登记簿使用三栏式明细账分往来单位进行登记。根据本学校发生债权、债务的合规凭证登记债权、债务增减变动情况。
固定资产登记簿 ,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单位固定资产增(减)通知单”登记本校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
五、财务公开制度
学校专门设立财务公示栏。学校财务情况及时在校内公示,接受教职工监督,并形成财务分析报告,作为学校负责人下一学期财务预算的主要依据。原则上每月公示一次,重大开支项目随时公示。
预算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教育经费预算管理的综合性、有效性、严肃性和可控性,更好地贯彻“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按照《预算法》和《会计法》的总体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收入预算:遵循“全面性、真实性、细化性、持续性”原则,年初对本单位当年可能取得的各项收入进行预算。主要是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的非税性事业收入、财政拨款、学校闲置资产的处置收入、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做到不虚不漏,避免赤字隐患。
二、支出预算: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在确保正常运行开支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本单位的事业发展支出。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和其他支出。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包括设备及图书资料采购、大型修缮和房屋建筑物购建费。商品和服务等公务支出根据上级有关规定逐项细化预算。项目支出必须分轻重缓急的顺序,分项目逐项编制。属于政府采购的支出必须履行相关手续。
三、预算执行:学校财务预算一经批复下达,单位就必须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学校正式下达执行的财务预算一般不予调整,单位在执行中由于环境条件、政策法规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财务预算的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将导致财务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偏差确需调整的,由学校书面报告,阐述必须调整的理由报财政局审批。
财务公开制度
为规范学校收支行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增强教职工对学校财务活动的监督,进一步提高学校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民主化,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财务公开的目的
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保证收支行为规范化;增强教职工民主理财意识,积极有效地进行财务监督,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不正之风,进一步促进行风建设。
二、财务公开的原则
财务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和公正的原则。
三、财务公开的内容
1. 学校财务规章制度,上级有关文件和政策性通知精神;学校奖教奖学制度及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2. 学校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尤其是公务接待、会议、用车等费用支出情况及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情况;
3. 公用经费的划拨标准、总额及累计拨款情况;
4. 重要财产、物资的采购和处置情况;
5. 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社会保障缴费情况;
6. 建设工程项目和较大修理项目经费落实以及公开招投标情况;
7. 学校代收代支资金情况;
8. 其他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经济事项。
四、财务公开的方式
1. 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宣传栏,公示学校资金收支情况;
2. 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会议,公布学校资金收支结余情况。
财务公开是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体现,要采取定期公示的方式进行,一般分期中、期末各公示一次,每次公示的内容要留有图片和影像资料备查。
收费管理制度
一、学校的各项收费,均严格执行教育局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不得违反规定进行收费,不得超范围、超项目、超标准收费。
二、学校向学生收费,必须提供合法收费票据,不得无票据收费,不得使用违规票据收费。各项收费均使用由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款)票据收费,做到票据内容真实完整、数字准确;实行一费(款)一据,一生一据。严禁“白纸条”收费。
三、每次收费前要实行收费公示,公示内容应为收费文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学校收取的各项费用,应全额纳入学校财务管理,及时缴存财政专户,严禁坐收坐支或私设“小金库”。
四、每学期收费结束时,由财务人员和教导处进行分年级、分班、分项目到个人的结算。结算内容必须经班主任签字确认,并向教职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实行多退少补。
五、学校设立收费内部监督检查小组,对上级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进行检查,杜绝年级、班级、教师个人自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收费现象。
六、学校负责人负责学校的收费及管理、使用工作。财务人员负责收费以及票据的领取、使用、缴销工作,其他部门和人员无权收费。
监督制度
民主理财是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强化内部监督的重要手段和方法,实行民主理财,不仅能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也是更好地管好用好学校的有限资金,进一步密切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与教师的关系,增强领导和教师的廉政意识,因此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学校成立民主理财小组,由学校领导,校工会委员,教师代表5---7人组成。
二、参与学校财务的年度预算和决算工作。
三、监督审计学校的预算--执行--验收--决算全过程。
四、学校财务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教育部门有关要求进行,坚决杜绝乱收费、收费不入账、坐收坐支、帐外帐和滥发钱物等现象。
五、监督学校各类财务收支情况,定期对学校收支帐目进行审查,理清明细,并将审查情况及时通报全体教职工。
六、监督审核学校固定资产变化使用情况。
七、参与学校各种大型设施设备的采购、招标、合同价格的审理工作。
八、参与学校教职工绩效奖励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
九、按民主理财要求,履行各种手续,做好理财结论,并及时将理财结论予以公布,同时留有文字资料和影像资料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