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根据《郑州市教育局结算资助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励耕计划的通知》(郑教结资〔2021〕51号)有关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资助标准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原则。
二、资助范围和标准
励耕计划资助对象为学前(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一线在职在岗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曾经享受过励耕计划资助的和近两年享受过教育资助的原则上不安排本次励耕计划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 1 万元。
各学校报送的拟受助对象中,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符合条件的重点资助对象。重点资助对象为受助范围内,因保护国家财产、保护师生不受不法侵害等见义勇为导致重伤、致残甚至牺牲的教师。资助额度由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对报送名单进行评审确定后另行通知。推荐重点资助对象需报送《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申请表》(附件4)原件及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三、申请资助教师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工作认真负责,生活俭朴,诚实守信;
(四)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特别是因遭受自然灾害、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
各校要认真学习相关附件,如附件3《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实施细则(试行)》第三十四条“教师家庭经济收支情况、重大疾病或突发事件造成的经济困难进行认定,按照省级部门下达名额确定拟资助教师名单。其中重大疾病认定应以两年内扣除医保报销、商业保险后自费用于医疗的费用为主要参考,突发事件认定应以两年内因相关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为主要参考。”
四、以下教师不得作为资助对象: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违法违纪行为;
(三)通过课堂、网络等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不良信息;
(四)不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违反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行为;
(五)师德师风存在突出问题,严重影响教师群体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受资助教师出现上述情况的应取消资格并追回资金。
五、工作办法和程序
荥阳市 2021年励耕计划工作开展办法:全市各学校根据分配表(附件1)上报困难教师相关材料。资助中心初步审核拟定52名困难教师上报教育局评议领导小组,经局评议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最终资助名单上报郑州市教育局,其余未上报到郑州教育局的困难教师由局党组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工作程序:
(一)组织上报受助名单。每个单位认真学习励耕计划的实施方案及相关上级文件(见附件),做到宣传到位,人人皆知;10月9日上午资助中心初步审核拟定52名困难教师并上报至局评议领导小组,经局评议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后确定最终受助教师名单, 上报郑州市教育局。
(二)基金会终审并拨付项目资金。基金会收到报送的材料后,对上报的教师名单进行终审,并在确定最终受资助教师名单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将资助款直接核拨至相关县级相关部门,具体以实际拨付为准。
(三)发放资金。收到资助资金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按每人1万元的标准发放到每位受资助教师手上,并组织教师签收。
(四)建立项目档案备查。资助中心要建立励耕计划
受资助教师档案,由受助教师本人签字的签收单一律要造
册登记并保存3年以上,以备基金会和有关部门检查。
(五)受助教师名单调整。在受资助教师名单上报之后,个别学校如发生拟受资助教师离职等情况,相关学校应按前述规定的程序,重新确定拟受资助教师,并将拟替换的教师名单以及替换原因,逐级上报至基金会,经基金会批准后方可替换。
六、申请资助流程
1.9 月 28日,教育局成立励耕计划评议领导小组,相关单位遵照执行《荥阳市教育局关于落实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的实施方案》。
2.接到通知后相关学校成立励耕计划评议小组,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教师申请表》(附件4),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3.学校组织人员对申请人进行调查评审确定,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4.10 月 9日上午九点上报纸质材料与电子稿,最后将结果提交局评议领导小组研究通过。
七、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许元甲
副组长:姚洪理 李红列
成 员:袁晓辉 李灵其 楚万顺 宁建方 周长海 田世军
张新香 李 颖 张 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荥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李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该项工作的具体落实。办公室设立评议小组。
组 长:李 莉
副 组 长:禹鸿超
主要成员:唐 琼 康丽焕 王维娜 楚淑存 侯晓琳 叶伟航
八、上报材料
1.《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教师申请表》(附件 4)
电子、纸质各一份,校长签名,学校盖章;
2.《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教师名单表》(附件 5)
纸质、电子各一份,中心校、学校盖章;
3.相关证明材料(教师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教师资格证、诊断证明、住院证明、药费清单等)原件学校审核,复印件交资助中心(复印件背面书写:经审核次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正面加盖公章)。
4.申请书:300字左右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A4 纸打印)。
九、工作要求
1.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校长任组长的励耕计划实施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励耕计划落实工作;召开会议,宣传到位,公开公正开展工作。
2.认真审查申请教师资格,确保材料真实可靠;如弄虚作假、名不符实,将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取消该单位励耕计划资助项目的执行。
3.按要求报送资料,对未按时报送材料的单位,视同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对未按要求报送材料影响工作进度的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
联系电话:0371-64626682
联 系 人:楚老师(学前) 电话:0371-64626682
王维娜(义教) 电话:0371-64626682
唐 琼(中职) 电话:0371-64626682
康丽焕(普高) 电话:0371-64626682
邮 箱:zzzx111@126.com
地 址:荥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荥阳市教育局东门口102室)
附件:1、分配表
2、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3、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实施细则
4、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申请表
5、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名单汇总表
荥阳市教育局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