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设计变更编制的设计深度应满足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深度的要求,申请重大设计变更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原初步设计文件及批复文件; (二)设计变更材料 (设计变更原因及依据、设计说明、图纸及概算); (三)设计变更与原设计对比(规模、标准、工程量 、概算 等); (四)设计变更所需的其他材料。 第十九条 因重大设计变更导致概算变化的,审批部门在审批设计变更时 一并审核调整。未按程序批准的,不得擅自调整实施。
按照《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办法》(郑发改设计【2023]585号)要求,项目单位提交重大设计变更申请报市政府研究--市政府研究同意后一一项目单位提交重大设计变更材料报市原审批部门审批-一原审批部门按规定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对项目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原审批部门出具变更批复。